为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推动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教学质量过程的监控,保证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同时也为使教学督导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本条例。
一、组织机构
1.教学督导专家组是学院设立的常设组织,负责教学监督、检查、指导和信息收集与反馈等工作,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2.教学督导专家组在学院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挂靠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3.教学督导专家组设组长一名,采取组长负责制,根据学院教学工作的安排,每学期自主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成员由东南大学及在宁高校在职和退休的具有丰富教学和管理经验及高度责任心的教学专家组成。
二、工作职能
1.课程督导。课堂听课,对首次开课、青年教师授课竞赛等教学过程、教学效果进行检查、评估和指导,并采取随机听课的方式检查、了解全院教师教学状况、学生学习状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2.教学诊断。对评教效果较差的教师进行“会诊式”听课,帮助他们查找和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的要求和建议。
3.教风检查。对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学理念、教学态度、教学效果等在教学过程中的表现和效果等进行指导,推动教师队伍的教风建设。
4.教学调研。以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组织教师、学生进行教学调研,综合课程督导、教学诊断、教风检查等情况,对学院的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管理、教学制度建设以及教学改革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工作内容与方式
教学督导专家组遵循以“导”为主、“督”“导”结合的原则开展工作。
(一)首次开课教师培训
1.组织首次开课教师动员会。
2.随机听课,检查备课笔记,抽查批改学生作业情况。
3.组织专家讲座。
4.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意见。
5.按时填写听课记录表,就听课中发现的问题、意见,及时与开课教师进行交流,必要时组织首次开课教师座谈会,交流心得体会,反馈学生意见,并向教师个体提供教学咨询和教学效果改进方案。
6.定期向教师发展中心反映教师的教学情况,提出改进首次开课教师的培训工作意见和建议。
7.培训结束时,专家组组织首次开课教师总结会。
(二)青年教师授课竞赛
1.竞赛学期的第二周召开专家组会议,安排授课竞赛相关事宜。
2.竞赛期间专家根据课表随机到班听课。
3.专家根据听课情况、学生反映以及检查参赛教师备课、批改作业等有关教学环节的情况对每位参赛教师做出评价。
4.学期结束前专家组召开会议,综合专家的评价意见,确定授课竞赛一、二、三获奖候选人名单,提交学院评选委员会讨论。
(三)教学诊断
1.每学期中期教学检查后,教师发展中心根据教学部统计整理的学生评教情况,把教学评价较差的教师名单提供给专家组。
2.专家组对每位教师安排同时2-3名专家进行“会诊式”的随机听课。
3.课后专家集中与被听课教师交流反馈,指出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等。
(四)教风检查与教学调研
1.在上述四项工作的过程中若发现共性、普遍性的教风、学风、教学管理等方面问题,专家组可向教师发展中心提出意见和建议。
2.必要时,根据学院教学工作的需要进行教学专题检查或教学专题调研。
四、督导专家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有较高的政策水平,熟悉教学规律和教学工作。
2.年龄一般在7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督导工作。
3.一般应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个人专业所属学科类与学院开设的学科专业相关。
4.督导专家聘期一般为两年,期满视工作情况续聘或解聘。
5.学院委托教师发展中心负责督导专家的聘请工作。
五、附则
教学督导专家组的工作成果教师发展中心和教学部共享,相关材料由教师发展中心同时提供给教学部。